各班级:
进一步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各项工作,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,增强同学自我约束、自我监督、自我管理的意识,创造规范、整洁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,根据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现决定开展2017—2018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全院2017-2018学年规范寝室(名单见附件1)
二、评选条件(具体详见附件3)
(1)团结向上。寝室全体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,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(系)、班级、公寓楼组织的各项活动。成员之间团结互助,集体荣誉感强,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;
(2)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。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、遵守自修纪律、互帮互学,不断提高学习成绩。寝室成员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中排名靠前;
(3)遵纪守法。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无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行为;
(4)卫生整洁。寝室卫生始终保持整洁,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,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;
三、工作安排
本次评选活动分自主申报、学院审核评定两个阶段。
1.自主申报(10月11日—10月13日)。各班级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班级内宣传通知、组织申报等工作。请申报寝室填写附件2、附件4以楼幢+寝室号命名于10月12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(609473490@qq.com),附件4纸质版正反面打印送至学工办(ND123),具体事宜联系张君同学(15268600278)。
2.学院审核评定(10月13日—10月15日)。学院将对呈报的文明寝室候选寝室进行资料核实和评定推荐等工作,共评选出10个拟评定文明寝室上报学校。
生化学院学工办
2018年10月11日